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主要面向成人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校。学校承担对上海教育电视台和上海市电视中等专业学校的领导和管理职能。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投身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事业的人才。本次招聘的是上海市电视中等专业学校相关事业编制岗位。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上海市电视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计划招聘岗位共计2个。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要求详见附件。
注:应聘者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类。
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列入毕业年度的就业计划(提供毕业年度《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一般应均为2021年7月前取得,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未按期毕业的,本次录用资格无效。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按本市相关规定提交落户申请。
“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留学归国人员一般应于2021年7月底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可的学历学位,且为初次就业。已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需提供毕业当年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尚未持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需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留学人员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 https://zhaopin.shou.org.cn/。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虚报资料、隐瞒重要事实的,学校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笔试(试讲)、面试、面谈及心理测评等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五)政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事处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25654172、25653951
招聘系统技术支持:吴老师、袁老师,联系电话: 25653695、25654088
文章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202/t0035_1396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