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35年,前身为上海普慈疗养院,院址位于上海市西南郊区(现闵行区),由慈善家陆伯鸿集资建设,属教会管理,是当时远东最大、设备最完善的精神科专科医院之一。医院占地约100亩,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几十年的风雨历程,如今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已成为上海市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治疗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是全国规模最大、业务种类最全、领衔学科最多的精神卫生机构。2006年5月,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成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徐汇院区地处宛平南路600号;闵行院区地处沪闵路3210号。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中心同时也是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国家精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WHO/上海精神卫生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
招聘岗位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最低学历要求 |
招录人数 |
专业/资质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科研科 |
教学管理 |
硕士 |
2 |
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
应届毕业生和党员优先 |
有意应聘者请将简历(简历和其他附件请装订在一起,且在个人简历封面右上角注明你所要报名的岗位)快递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4楼A404室人力资源部,邮编200030。联系人:朱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21-34773135。
注:
1、递交简历包括以下材料和附件: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或海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最高学历阶段教务处开具成绩单复印件;
4)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5)简历中提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2、简历中需体现:出生年月、学历、毕业学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基本信息。
3、住院医师规培对象依法参加并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其工资奖金按照其学历和资历情况,参照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同工同酬。
文章来源:http://www.smhc.org.cn/HospitalHomepage/contents/499/5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