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所由政府开办的为老年人提供机构住养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示范性市一级福利院,民政部首批全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点单位、全国模范养老机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现因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临床医生(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岗位职责:负责住养老人诊疗和健康保健工作;做好医疗查房、病史采集、健康档案建立、体检、院前急救等工作。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徐汇区宛平南路465号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组织人事科收。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及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我单位将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465号组织人事科
邮编:200032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1-31758011
监督电话:021-64412090
上海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2021年6月23日
文章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623/t0035_14003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