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区区属企业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125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青浦区区属企业统一招聘简章》(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⒉具备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有关有效报名材料电子版作为附件以邮件名“姓名-岗位编号”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consulting-intern2@fsg.com.cn进行报名(邮件确认联系电话:021-63871133-839)。
2.报名材料
(1)统一招聘报名表(在“上海青浦”政府网站或者青浦区国资委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
(2)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
3.报名起止时间
2021年7月16日至 7月29日(截止至下午17:00)。
4.个人信息真实性
考生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客观性单项选择题与申论。其中,客观性单项选择题包括常识判断(含基本常识、时事政策、上海发展等)、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内容。笔试时间预计为2021年8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于“上海青浦”政府网站和区国资委网站,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以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候选人在面试前提供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质、获奖证书、能够说明专业岗位经历成果等材料(以上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有未能通过的,用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录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 1:1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
由区国资委统一组织到青浦中山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如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由区国资委组织区属企业进行考察,主要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青浦”政府网站和区国资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九)录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报区国有企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用人企业按规定与拟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四、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为保障考试安全顺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报考人员提前完成“随申码”注册申请,备考期间请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国资委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青浦区环城东路58号205室
联系电话:59722676
青浦区国资委
2021年7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hqp.gov.cn/shqp/gsgg/20210716/882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