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上海市普陀区人民调解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调解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及上海生源2021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资格的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考试报名方法
1、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10:00至8月13日12:00。
报名网址为:http://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107131008
2、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考试报名信息,考生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3、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21年8月13日18: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一经报名确认,视作同意授权招聘机关查询个人征信记录。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参照《2021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招聘考试大纲》。
(二)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8月15日,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可于2021年8月18日9:00后查询笔试成绩。
(三)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本次招聘总人数,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
(四)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速录技能测试。
(五)面试安排。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将视为面试不合格。速录测试及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21日-22日。
四、体检和综合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综合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如出现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放弃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相应职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人员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速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上海普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实名举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调解辅助人员岗位工作,试用期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调解辅助人员在试用期接受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严格遵照并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七、招聘咨询
如对招聘政策和考务事项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62657233
考务及报名咨询电话:64688678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32504291*881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特此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qTyhl-GyaQj41N8iTrZ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