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
二、招聘要求
本次招聘的岗位包括管理岗位及专业技术岗位。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5、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6、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与要求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办法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请应聘者填写《上海海事大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及《上海海事大学应聘人员个人简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rsc@shmt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编号 姓名”。
2.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3.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并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体检
拟录用人员收到通知后,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人事处提交医院体检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6.考察
学校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7.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
邮箱:rsc@shmtu.edu.cn
联系电话:021-38284239(杨老师)
021-38284245(张老师)
上海海事大学
2021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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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818/t0035_14018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