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和大数据研究院(上海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是上海市统计局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责主要包括承担本市统计改革与发展问题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分析应用、统计技术服务支持、统计人员教育培训以及统计资料宣传应用等。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经济和社会研究人员9名
统计制度和理论研究人员5名
数据分析人员4名
资料编辑人员2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
经济和社会研究人员:从事宏观经济、产业经济、区域经济、国际比较、数字经济、人口发展、公共服务、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的统计研究和数据产品开发工作。
统计制度和理论研究人员:从事国民经济核算、工业、服务业、贸易、房地产、投资、能源、人口和新经济等领域的统计方法制度跟踪和改革研究工作。
数据分析人员:从事数据建模、数据产品开发和数据治理工作。
资料编辑人员:从事文稿审核和刊物编辑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基础理论扎实,业务素质较高,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背景和工作能力。
(3)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参加过2021年4月17日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4.1),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
2.具体条件
经济和社会研究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以后出生),经济学、统计学、大数据、人口学、社会学、环境科学、城市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了解现代统计、大数据的理论方法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趋势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具有一定的实证研究和大数据分析能力,以及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参加过国家或省、部级相关研究课题工作者优先。
统计制度和理论研究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以后出生),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学、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了解国际统计制度、政府统计体系和统计调查方法;具有良好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对统计制度、统计改革问题进行实质性研究;具有较高英语水平(通过CET-6)和文字表达能力;参加过国家或省、部级相关研究课题工作者优先。
数据分析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以后出生),计算机、统计学、数学或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具有扎实的计算机理论基础,能够熟练使用一种编程语言进行开发,熟练使用SQL语句,能熟练编写存储过程、函数、视图、触发器等,能理解和编写复杂SQL;具备一定的数据清洗比对、数据挖掘能力,熟悉Python数据分析及爬虫技术,熟练运用SAS、R、SPSS等统计分析软件,精通Excel;熟练掌握决策树、神经网络、SVM等算法,有独立设计模型经验;熟悉数据可视化产品和数据应用,具有良好的数据敏感度与逻辑分析能力;有较大项目开发经验者优先。
资料编辑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以后出生),经济学、中文、统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具有优秀的文字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敏感性;具有较强的文案策划和专题创新能力,良好的稿件采写和编辑能力;有1年以上经济类、统计类杂志编辑工作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1.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形式,请下载《上海市统计和大数据研究院(上海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简称“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后,即日起至9月12日将“信息表”及笔试成绩单扫描件发送到yjy@tjj.sh.gov.cn。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1年9月12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3.面试
主要考察岗位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上海市统计和大数据研究院(上海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现场签名)、身份证、上海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参与课题及论文、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可通过“随申办”APP或其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路径:首页-信用服务-个人信用报告。
4.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等额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通知入围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者开展政审考察。
5.确定拟聘人员
经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和聘用
按规定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招聘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相关录用人员将根据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老师
联系电话:021-53851533
监督人员:施老师
监督电话:021-33764051
上海市统计和大数据研究院(上海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2021年08月27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827/t0035_1402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