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上海市邮政管理局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海市邮政业安全监管事务中心行政辅助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员岗位、数量
申诉中心工作人员1名,录用后主要从事申诉受理及转办等事项,工作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311号。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思想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较好的沟通能力,有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将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有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
(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形式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择优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官方网站、微信平台,人力资源公司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至9月8日。
2.网络报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子邮箱:shsyzglj_rsc@163.com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
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将对报名人员电子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初步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携带资料如下:
1.提交2份按表格要求完整填写的《上海市邮政业安全监管事务中心行政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粘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可以电子版彩色打印)。
2.身份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前述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3.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格条件相关材料。
文章来源:http://sh.spb.gov.cn/xxgg/202109/t20210902_4014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