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青浦区2021年第二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青浦政府网。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政策咨询与监督电话一览表》。
3.本次报名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1年4月17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4.1分。
4.“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