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为青浦区区属国有企业,由青浦区国资委委托青浦区人社局管理,经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2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上海青浦区劳务协作咨询有限公司招聘简章》(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本次报名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由青浦区国资委于2021年8月14日组织的青浦区区属企业统一招聘笔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有关有效报名材料电子版作为附件以邮件名“姓名-岗位名称-笔试准考证号”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qplwgshr@126.com进行报名(邮件确认联系电话:021-69716572)。
2.报名材料
(1)统一招聘报名表(在“上海青浦”政府网站、青浦区人社局网站、青浦区国资委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
(2)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3.报名起止时间
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截止至下午17:00)。
4.个人信息真实性
考生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笔试
采用此次2021年青浦区区属企业统一招聘笔试成绩,不再另行组织笔试。
(三)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以招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候选人在面试前提供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质、获奖证书、能够说明专业岗位经历成果等材料(以上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有未能通过的,用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根据岗位招录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体检
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到青浦中山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如拟录用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由区人社局组织用人企业进行考察,主要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青浦”政府网站、青浦区人社局网站、青浦区国资委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九)录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录用人员,报区国有企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用人企业按规定与拟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四、关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在进入考场前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健康申报表随准考证事先发放),并出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和面试前3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生应按要求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本人以及家属(或同住人)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面试前21天内境外旅居史的,一律不得参加面试。我们将根据最新疫情发展形势,调整防控措施。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浦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青浦区城中北路455号3楼
联系电话:021-69716572
上海市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7日
相关附件
文章来源:https://www.shqp.gov.cn/shqp/gsgg/20210926/891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