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10-12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下半年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公布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上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或中国邮政挂号信报名方式。更多招考可以关注上海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shgkworg,随时随地掌握招聘信息。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21年下半年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上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是上海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和社会救助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核证需求分析助理(专技初级)1名

  信息安全(专技初级)1名

  文员(管理九级)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上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简章》。需要咨询专业、学历、聘用要求和资格条件等相关内容的,请报考人员与招录单位人事联系。

  (三)参加过2021年上半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且成绩达到全市平均分数线104.1分。今年内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上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2021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一并提交2021年上半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外省市社会人员一并提交居住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中国邮政挂号信方式邮寄。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请将材料发送至zhbgs@mzj.sh.gov.cn,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方式邮寄报名的,请将材料寄至上海市江浦路2100号A楼三楼(赵老师收),以书面材料寄达为准,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谢绝各类快递及现场报名。

  3.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名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中心人事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面试

  1.面试由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上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应用等方式进行。

  2.按照1:5的比例,对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有未能通过的,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3.面试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与《报名信息表》相符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分,择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单位有权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察

  由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上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考察不通过者,单位将不予录用。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考试安全顺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报考人员提前完成“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注册申请,下载打印并签订《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上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准确记录每日体温,面试时需要填写面试前14天体温),备考期间请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考生参加面试当天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和“行程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经录用,工资、绩效、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浦路2100号A楼三楼

  联系电话:63218760赵老师

  邮编:200093

  监督电话:63218295

  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上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1011/t0035_1403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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