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本市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编制管理、科学设岗的原则。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处分,志愿服务金山教育。
(二)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适当放宽。
(四)专业要求:专业对口或相近(综合考虑专业分类及专业特长),应聘幼儿园教师暂不作专业要求(同等条件下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五)从业资格:
1.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取得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需二级甲等。
(六)除以上条件外,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与之相符。
三、招聘安排(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招聘对象:2022年应届毕业生
2.招聘时间:2021年11月-2021年12月
第二阶段
1.招聘对象:
(1)往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
(2)本市公办学校在编教师(范围由区教育局人事科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招聘时间:2022年1月-2022年2月
第三阶段
1.招聘对象:本区生源毕业生
2.招聘时间:2022年3月开始
四、招聘程序
(一)第一阶段
1.网上报名及简历投递应聘者于2021年11月10日起登录“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jszp.jsedu.sh.cn/)报名,同时将简历及相关材料投递至意向学校。
2.材料审核学校将初步意向人员材料报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审核结果通知单》, 审核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程序。所需材料(意向学校盖章复印件):
①身份证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
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⑤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综合考核)第一阶段面试(综合考核)方式由学校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通过综合考核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4.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区教育工作党委会议讨论通过,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5.公示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通过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6.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二)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未完成招聘计划,进行第二阶段招聘。具体招聘信息将于2022年1月在“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发布。
1.网上报名应聘者于规定时间登录“教师招聘报名系统”报名,同时将简历及相关材料投递至意向学校。
2.材料审核学校将初步意向人员材料报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人员进入下一程序。所需材料(意向学校盖章复印件):
①身份证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⑤在编教师教育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合同等);
⑥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综合考核)第二阶段面试(综合考核)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通过综合考核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4.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区教育工作党委会议讨论通过,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5.公示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通过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6.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三)第三阶段
第一、第二阶段未完成招聘计划,进行第三阶段招聘。具体招聘信息将于2022年3月在“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发布。
1.网上报名应聘者于规定时间登录“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现场审核材料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综合考核)。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
①身份证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②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往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⑤在编教师教育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合同等);
⑥其他相关材料。
3.面试(综合考核)第三阶段面试(综合考核)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4.学科水平测试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知面试(综合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学科水平测试。 根据面试(综合考核)、学科水平测试成绩(面试占60%,学科水平测试占 40%)按招聘岗位学科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区教育工作党委会议讨论通过,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
6.公示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和考察通过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7.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五、人才引进办法由区教育局另行制定。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金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人:
孙老师 联系电话:021-57938898
潘老师 联系电话:021-57951406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JioLCIH7ZJ7AW4udu3b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