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 号)、《本市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疫情的若干政策措施》(沪人社规﹝2022﹞10 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通知》(沪卫人事〔2021〕150
号)、《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浦人社规〔2021〕13 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浦东新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 1《浦东新区 2022 年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 本次招聘岗位包括 A 类和 B 类两大类。报考 A 类岗位的人员除符合《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1: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关专业的卫生类高级职称;
A-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A-3: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进入固定场所(或特定机构)驻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且在核酸筛查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表现优秀。固定场所(或特定机构)包括方舱医院、定点医院、隔离收治场所、中转平台、集中隔离医学
观察点、养老等特定机构。
4. 招聘对象中,“应届毕业生”是指 2022 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未就业学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国家统一招生的 2020 年、2021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 2 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无社保缴纳记录,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被录用,需在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时保持无社保缴纳记录状态。留学回国人员参照以上说明执行。
5. 报考人员为 2010 年及以后毕业的临床、口腔、中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住培合格证书),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
要求相一致。受疫情影响,2022 年规培出站的住院医师报名时可暂时不用提供住培合格证书,如被录用,需要承诺在一年内取得住培合格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
A 类岗位:2022 年 8 月 8 日 10:00 至 8 月 12 日 16:00;
B 类岗位:2022 年 8 月 1 日 10:00 至 8 月 5 日 16:00。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招聘平台),网址为 https://ggzp.pudong.gov.cn。报考人员可使用随申办 APP 扫码登录或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报名。报考人
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 格式,高度 105 至 210 像素内,宽度75 至 150 像素内,大小 100KB 以下)。
3. 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一旦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对报
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进行咨询确认。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同时上传必要的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
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规培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业绩材料等。报考 A 类岗位的人员,符合 A-3 条件的,必须上传经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示并盖章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优秀业绩材料》(附件 2)。
报考人员需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
报考资格。
4.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5. 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审查方式,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公共招聘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具体查询时间如下:
报考 A 类岗位的人员:8月25日10:00至8月26日16:00;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8月11日10:00至8月12日16:00。
三、招聘流程
(一)考试
1.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 100 分,合格分数为 60 分。
2. 报考 A 类岗位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报考 B 类岗位的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3.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2 年 8 月 17 日 10:00 至 8月 19 日 16:00。
笔试将于 8 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和公共招聘平台的短信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平台信息,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4. 笔试成绩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 10:00 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公共招聘平台查询。
5. 笔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根据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 1:2 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员不足 1:2 的岗位,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6. 面试将于 9 月陆续开始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7.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二)体检和考察
1. 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 1:1 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若出现因考试综合成绩并列造成超出 1:1 比例的情况,则对末位并列考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也并列,则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编制使用计划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
2. 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区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3. 考生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名单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公共招聘平台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7 天。
(四)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时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说明
(一)关于工作年限的说明
1. 工作年限截止时间计算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 如岗位要求的年龄上限为 50 周岁,即 1972 年 1 月 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笔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即《浦东新区 2022 年卫生健康
系统第二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将于 8 月 11 日起同步在公共招聘平台公布。面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另行公布。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考核成绩。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咨询监督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岗位条件、资格审核):60881157
技术咨询电话:58383861
监督电话:38583197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 9 时至 17 时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
文章来源:https://ggzp.pudong.gov.cn/UserCenter/Recruitment?gid=ab5a0855-5a54-4cbc-b81d-77aceebb7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