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强调:“‘十四五’时期,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法者,治之端也。”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新旧矛盾相互交织,利益关系更加多变,治理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更加凸显。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必须不断提高基层法治水平,让法治为基层治理现代化“赋能”。
提升基层法治化先进技术,为百姓平安“加码”。创新治理汇智聚力。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全国各地政法机关纷纷引进先进技术,借助物联网操作系统、城市大脑、移动互联、大数据推进法治建设。从利用数字化执法平台创新执法管理模式,到借助科技力量,建立“无讼”在线调解平台,各地积极行动,为基层治理按下了从“治”到“智”的“加速键”,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前进发展注入了新鲜动力。但是,运用科技手段的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技术运用的社会规范和法律规范,让良好社会习俗和正当个人权益得到保障。
整合基层法治化队伍建设,为社会和谐助力。政法工作者的素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文明的水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地方坚决贯彻落实,从加强教育培训到完善监督管理,再到拓展联合执法办案,大大提升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然而即便如此,面对如此日新月异的时代挑战,我们的工作在很多方面仍显得力不从心。习总书记强调:“干部素质培养是一个长期过程,不是朝夕之功。”法治队伍建设需要在“育人、选人、用人”等方面多措并举、久久为功。
优化基层法治化体制机制,为国家稳定赋能。“法无授权不可为”。在推行“无讼”制度,将传统无讼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融合,就地化解矛盾,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在明确问题清单、权责清单和绩效清单“三个清单”的基础上进行经验总结,探索出“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在基层治理中发力……事实雄辩地证明,只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规章体系,为基层政府法定权责,才能为依法行政奠定坚实基础。如今,基层环境复杂,更需要构建多元化、法治化机制体制以提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因此,我们要立足实际,借鉴经验,强化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既让民众依法依规行事,又让社会活力竞相迸发。
郡县治,天下安。从智慧警务到司法便民,从创新调解模式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法治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了源源不断的智慧和方案。各地的成功经验也在不断表明,法治建设是基层治理的有效抓手,推进基层治理必须以法治保障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让法治护航“中国之治”,期待法治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重要的依托,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多基础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