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哪里可以获知参加考试的最新防疫要求?
答:可以通过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查看阅读相关考试项目的《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2.考生参加考试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考试当日进入考点时,应当提供“两证两码一承诺一证明”。“两证”是指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报名时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两码”是指本人当日更新的绿色上海“随申码”和绿色且“前7天内到达或途经”仅显示“上海市”的“行程卡”;“一承诺”是指本人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纸质《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上下午各一份);“一证明”是指符合要求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则上以“随申码”显示的核酸检测结果为准)。同时,考生现场体温查验须<37.3℃。
3.哪些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答:凡存在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②考前7天内,有外省市旅居史(考试当天“行程卡”显示7天内到达或途经外省市);③考前7天内,有上海市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④考前10天内,被认定为密切接触者;⑤考前7天内,被认定为密接的密接;⑥考试当天“随申码”或“行程卡”非绿码或无法正常显示(当日更新);⑦考试当天,现场查验及复查后体温≥37.3℃;⑧考试期间,仍在隔离治疗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监测期、闭环管理期或因防疫原因被限制出行;⑨考前10天内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无法出示上海市二级以上医院就医凭证;⑩无法提供符合考试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存在告知书中说明的其他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或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前7天必须在沪如何理解?
答:参加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的考生必须于12月4日0点起在沪且不离沪。同时须确保考试当天“行程卡”显示绿色且“前7天内到达或途经”仅显示“上海市”。
若“行程卡”无法正常显示前7天内到达或途经地信息或者已在沪超过7天但仍显示到达或途经外省市记录,请尽快联系运营商进行申诉。
为防止“行程卡”显示异常,建议考前两周保持手机开机、信号接收正常,避免欠费停机、携号转网等情况发生。
居住地或工作地处于上海和浙江、上海和江苏交界处的考生,由于通信基站信号可能产生的交叉覆盖造成“行程卡”的结果偏差,若确实符合考前7天在沪要求的,可提供交叉覆盖处(属地上海)的房产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等作为考试当日的入场凭证,无法提供凭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5.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1)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时效性如何界定?
答:考生须在考前按要求在沪完成“3天2检”且其中必须有1次检测在本人参加的首个科目考试考前24小时内完成,即12月8日或者12月9日在上海市完成第1次核酸检测,12月10日9:00以后在上海市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间隔不少于24小时且均在考试入场前取得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以核酸检测出具报告时间为准。证明上无出具报告时间的,以证明上实际显示的检测时间和采样时间较晚的为准,如果证明上只有采样时间或检测时间则以该时间为准。
考生应随时确认所持核酸阴性证明是否符合时效要求,如所持证明无法满足考试防疫要求,须及时再次完成核酸检测并在相关科目入场前取得符合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
(2)考前进行的核酸检测采样结果未出怎么办?
答:入场核验时必须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完成采样但检测结果未出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根据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的时间,合理推算采样时间,确保在入场核验时可查询该检测结果,如有必要可在不同采样点分别进行采样,确保能够及时取得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核酸检测应该去哪里采样?
答:本市的采样点可以打开“随申办市民云”APP或“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首页点击【核酸采样点】或首页点击【随申码】—【采样点】进入查询。各采样点的服务时间、服务对象均有区别,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采样点。
(4)必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吗?
答:不需要提供纸质证明。核酸阴性证明以“随申办市民云”APP或者“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核酸查询页面的相关信息为准。
6.考生应该如何完成抗原检测?
答:考生须在每天考试出发前往考点前自行完成一次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并通过微信“疫测达”小程序上传自测结果。未按要求完成抗原检测或检测结果异常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7.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怎么准备?
答:可以通过报名网站,查看《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签字,上下午考试均需提供一张。
8.考生是否需要在《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进行体温登记?
答:不需要登记,但考生应在考前10天内每日早晚自测体温,做好自主健康监测。若在考前10天内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特别提醒:相关防疫要求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做动态调整,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
文章来源:https://shacs.gov.cn/dynamic/article/837
上海市公务员招聘工作人员附件
2023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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