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内容详见附件3《上海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23年3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23年4月27日10:00起公布,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招聘单位对通过面试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6.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一周后陆续开始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