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开发和拓展我镇的生态就业岗位,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现向社会招聘生态就业岗位人员20名(具体从事道路保洁、生态养护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长兴镇户籍人员
二、招聘要求及条件
男性,年龄在28-55周岁(1968年5月1日-1995年5月1日期间出生)。
女性,年龄在28-47周岁(1976年5月1日-1995年5月1日期间出生)。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愿意道路保洁、生态养护等工作。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需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待遇标准
人员薪酬按照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属地报名招聘的办法,由镇就业办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由镇综合服务社统一组织面试,对符合条件者体检后录用。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5月26日中午止
报名地点:各村(居)办事处
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长兴镇生态就业岗位人员求职应聘表》(村居报名处领取),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1张。
招聘联系:长兴镇就业办
(黄老师、陆老师)
联系电话:56857012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rc=11×tamp=1684743344&ver=4543&signature=vqpIxQCTZ0Cc0F1w8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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