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公开选聘国盛资管副总经理公告摘要
国盛证券公开选聘国盛资管副总经理公告已发布。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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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证券公开选聘国盛资管副总经理公告正文
国盛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在深圳前海注册成立,是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专业子公司,前身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89号)文件批准,公司自2009年起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公司现注册资本8亿元。公司管理和业务部门主要分布于上海、深圳两个城市。
一、选聘岗位
国盛资管副总经理1名(分管业务方向)。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正直诚实,品行良好,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
2.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证券行业文化,认同国盛文化体系;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合规从业,作风正派;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管理经历和经营管理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自信较强;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领导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等突出;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风控合规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工作职责:
(1)协助公司总经理对分管工作领域进行管理,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有效执行公司制度;
(2)协助公司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等;
(3)协助公司总经理完成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领导并管理所管辖的部门或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开展和计划落实;
(4)组织开展公司总经理授权的其他工作。
2.任职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具备证券、基金从业资格;
(2)具有从事证券、基金、资管等金融业务8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担任证券、基金、资管等金融机构相应职级或下一级职务满2年以上,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经历;
(3)熟悉证券、资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具备证券、资管专业能力、较强的领导力、组织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
(6)具备法律法规、行业监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3.工作地点:深圳市/上海市
(三)时间计算
以上计算时间均截止2025年7月31日。
三、资格禁入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二)被金融监管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在影响期内不宜使用的。
(三)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处于个人失信被执行期间的。
(四)近3年来年度考核有被评为基本称职(或同等级别)及以下等次的。
(五)应聘人员应遵循有关规避的要求,如有亲属为国盛金控集团(含所属企业)高管成员或者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与应聘岗位构成回避的,不得应聘。须回避的亲属关系范围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未如实填写、瞒报的,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配偶已经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经移居国(境)外的。
(七)存在《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八)其他原因不适宜应聘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按照公司有关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公开选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个人近三年主要工作业绩(附件2),应聘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于进入各阶段选聘环节的应聘人选将以适当方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则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选聘岗位的职位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少于1:3。
(四)组织考试。
1.笔试:对通过初筛的报名者下发考试题目,报名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2.面试:由参加竞聘者按照抽签顺序分别进行现场面试答辩,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与资格相关的有利条件、主要业绩、履职思路(未来三年发展规划)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
(五)组织考察。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质、职业操守、廉洁从业等情况并开展背景调查以及健康体检,如出现本人不配合或自愿放弃或发现候选人存在问题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视情况递补,重新确定候选人。
(六)结果公示。在公司官网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问题尚未查清则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若拟录用阶段本人自愿放弃入职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视为放弃,公司视情况递补。
(七)讨论决定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并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任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竞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2.根据岗位需要及报名情况等因素,公司有权调整招聘事宜,并对本次招聘安排享有最终解释权。
3.竞聘者所提交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仅用于招聘,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4.联系方式
电话:0755-23373112
邮箱:hr gszq.com
文章来源:http://gzw.jiangxi.gov.cn/jxsgzw/rczp/content/content_1955537055697944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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