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1 17:17
您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本表范围内的一般不接受报考,使用经教育部批准的院校自主设置(特设)专业报考或尝试使用个别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请在“学科成绩”或“备注”栏内完整填写该专业所有课程名称和成绩,并对所学专业进行简要描述和说明,由招录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实际情况及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综合进行资格审查。 感谢对华东上海公考信息网的关注!
2024-11-21 17:18